2020年湖北十堰竹溪县招聘32名幼儿教师(会计) 公告

时间:2020-08-05 阅读:120290 十堰 幼儿园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特别是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专业会计2名(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工作在2020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王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编办等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乡镇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幼儿教师(会计)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5日起至8月7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逾期不予受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204室。

(二)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考务费50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户籍地或生源地属十堰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放宽到聘用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929027425@***进行初审,联系电话:0719---2731147.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现场统一发放《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会计)笔试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30。

地点:竹溪县长安学校,具体事宜见《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会计)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才可以开考。若报名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规定削减招聘计划数,并另行发布公告。

4.有关要求:

(1)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笔试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笔试考场及考点。

(2)按照有关要求,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所有考生进入笔试集合点时、笔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者不得进入考点、取消笔试资格。考生笔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笔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3)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笔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4)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需提供14天内《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详见附件)。如有从境外、中高风险区(以笔试前14天划分为准)前往竹溪县参加笔试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笔试前14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5.笔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教师招聘面试以基本功展示为主,面试基本功展示采取2+1的方式进行(2项必备项目+1项自选项目),其中,考生必须进行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唱曲目现场抽取)和儿童舞蹈表演(自选)两项必备基本功展示,并选择儿童简笔画、儿童美术制作、儿童趣味故事之一项目(自选)展示,专业展示时限10分钟;会计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考题面试。

面试方式: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和8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场监督、计时计分、候考监督、考场引导)。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记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竹溪县委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处理。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向社会公示后,报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按程序办理聘用、录用和入编手续。

(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大、竞争激烈性强,工作要求高,全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阳光操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招聘过程中,实行全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程序和公开招聘纪律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所谓内部消息、猜题、押题等均属虚假宣传,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2731147

(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2726202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附件1:竹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会计)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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